(1)本品只宜作靜脈滴注,長期使用應置于重病監(jiān)護室內。靜滴速度每分鐘按體重不應超過10μg/kg。
(2)靜滴前,將本品50mg 先用5%葡萄糖注射液2—3ml溶解,再以5%葡萄糖注射液250—1000ml 稀釋至所需濃度,輸液器要用鉛箔或不透光材料包裹使避光。
(3)溶液應新鮮配制,用剩部分應棄去,新配溶液為淡棕色,如變?yōu)榘底厣⒊壬蛩{色、應棄去。溶液的保存與應用不應超過24小時。溶液內不宜加入其他藥品,如顏色變藍、綠或暗紅色,指示已與其他物質起反應,即應棄去重換。
(4)為按計劃達到合理降壓,最好使用輸液泵,以便精確調節(jié)流速,抬高床頭可增進降壓效果;藥液有局部刺激性,謹防外滲,推薦自中心靜脈作滴注。
(5)經(jīng)治療病情已穩(wěn)定,撤藥時要給口服藥鞏固療效;患者同時使用其他降壓藥時,本品用量要減少。
(6)少壯男性患者麻醉期間用本品作控制性降壓時,需要用大量,甚至接近極量。
(7)如靜滴已達每分鐘按體重10μg/kg,10分鐘而降壓仍不滿意,應考慮停用本品,改用或加用其他降壓藥。
(8)左心衰竭時應用本品可恢復心臟的泵血功能,但伴有低血壓時,須同時加用心肌正性肌力藥如多巴胺或多巴酚丁胺。
(9)用本品過程中,偶可出現(xiàn)明顯耐藥性,此應視為中毒的先兆征象,此時減慢滴速,即可消失。
(10)本品對光敏感,溶液穩(wěn)定性較差,滴注溶液應新鮮配制并注意避光。
(11)隨訪檢查:應用本品過程中,應經(jīng)常測血壓,最好在監(jiān)護室內進行;腎功能不全而本品應用超過48—72小時者,每天須測定血漿中氰化物或硫氰酸鹽,保持硫氰酸鹽不超過100μg/ml,氰化物不超過3μmol/ml;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用本品時須測定肺動脈舒張壓或楔嵌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