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輯推薦
免費資料

免費領取
網(wǎng)校內(nèi)部資料包
考試輔導
直播課
病可吐證第五:
大法,春宜吐。
凡服湯吐,中病便止,不必盡劑也。
病如桂枝證,其頭不痛,項不強,寸口脈微浮,胸中痞堅,氣上撞咽喉,不得息,此為胸有寒,當吐之。
病胸上諸實,胸中郁郁而痛,不能食,欲使人按之,而反有濁唾,下利日十余行,其脈反遲,寸口微滑,此可吐之,吐之利即止。
少陰病,飲食入則吐,心中溫溫欲吐,復不能吐,當遂吐之。宿食在上脘,當吐之。醫(yī)學教育網(wǎng)|搜索整理
病者手足厥冷,脈乍緊,邪結在胸中,心下滿而煩,饑不能食,病在胸中,當吐之。